Article 28

Amended

鼓励在高新区设立法律、审计、会计、金融、保险、技术交易、信息咨询、产权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高新区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知识产权质押等知识产权与资本融合的金融服务业务。

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引导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范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