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场所设置固定村务公开栏,区域较大的村应当在村民小组设置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同时可以通过会议、宣传单、广播或者网络等方式公开村务。

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可以采取适合本地特点的方式进行村务公开。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