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Chapter 2 公路规划和建设Article 12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公路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公路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决算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工程造价或者以降低工程质量来降低工程造价。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