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档案管理条例Article 22In force需要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公布。未经授权的档案馆或者主管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属于集体或者个人所有和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其所有者向社会公布时,应当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利益。未经档案所有者同意,档案馆不得公布寄存、代管的档案。Local Regulations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