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Amended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协助高新区管委会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高新区管委会应当支持高新区所在地有关区、县发展经济,形成相互促进的合作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