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37Amended本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2002年1月17日成都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2年3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4Article 36Back to full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