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专利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6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专利重要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评价体系、国有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和政府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科研绩效考核体系。省级以下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的认定和考核应当将专利的数量和质量作为重要指标。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