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

设立开发区,应当由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根据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提出申请报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或由省人民政府转报国务院审批。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