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Repealed

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区的设立、建设和管理。

本条例所称开发区,是指按规定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外的其它各种类型的开发区。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