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公路原状,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

Local Regulations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