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采石场修复活动。

本条例所称采石场修复是指通过治理恢复措施,使因开采山石资源活动破坏的土地、山体的地质环境达到安全、美观、可利用的状态。

Local Regulations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