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强化各部门分工协作,加强各项政策、资源、信息整合,及时研究和妥善解决就业创业促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实施就业创业促进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目标任务,作为对政府相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可以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成效评估。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