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Amended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设置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并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建立台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Local Regulations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