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Amended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等制定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规划,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评价机制。

设区的市、县(市、区)应当根据需要建设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政府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有关组织、学校建立专项的法治教育基地,针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应当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为学校、社区提供相应的法治教育资源和实践机会。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