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Repealed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支持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培育旅游市场,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