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装配式建筑实施建设,装配式建筑应当按照全装修成品房要求建设。

逐步推行全装修住房,并实施分户验收制度。

鼓励全装修住房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土建与内装一体化,推进适用材料及部品的应用,推广内装工业化生产方式,提高全装修住宅整体质量。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