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违法建设处置部门、其他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工作人员在违法建设处置工作中,应当依法、规范、公正、文明行使职权,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作出违法建设处置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