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的,应当强制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对个人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对个人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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