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Repealed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一)损害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二)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旁和跨河桥上下游保护范围内堆放杂物、挖坑取土的;
(三)损害、堵塞、侵占城市排水设施收水口的;
(四)与市政设施连接的化粪池未按照规定期限清理的;
(五)向城市排水设施内倾倒污物的;
(六)擅自在桥梁上下和涵洞内、人行地下通道内和人行天桥上停放车辆、堆放物料、摆设摊点,以及占用立交桥、人行天桥下面的空地的。
Local Regulations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