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城市地下管网(以下简称地下管网)包括城市地下管线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城市地下管线(以下简称地下管线),是指城市地面以下,用于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供水、排水、热力、燃气、照明、交通信号等用途的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多种地下管线的公共隧道。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