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Amended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承担养护责任。

养护期满后,按照规定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养护责任的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建管交接,建管交接应当通知财政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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