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Repealed

房地产新闻媒体广告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含有封建迷信内容;

(二)售房广告,应当标明预售、销售许可批准机关及文号;

(三)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位置,应以该项目所在地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

(四)建设项目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及市政设施,如在规划或建设中,应当注明;

(五)建设项目涉及环境绿化内容的,应当与规划设计或实际施工相一致;

(六)使用建筑设计模型照片或效果图的,应当注明;

(七)凡标明起点价格的,应同时标明最高价格。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5,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