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社会参与制度,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组织核查、处理,并将核查、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控告人。

Local Regulations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