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流域内各市人民政府编制,经流域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批准的水资源分配方案是确定行政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的依据。

水资源分配方案和水量调度预案一经批准,有关人民政府应当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