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Article 47Repealed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9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9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Local Regulations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6Back to full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