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Chapter 3 城乡规划的实施/Section 6 建设工程批后管理Article 53In force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批准后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定线和槽底定位,并在建筑工程的基槽开挖、基础施工、地面首层、顶层封顶、外立面装修、室外工程及景观环境设施建设环节,以及市政工程的基槽开挖、地下工程覆土前和覆土后接受规划核验。经核验不合格的,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改正。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5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