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深圳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保护公益事业捐赠,对捐赠工作应当依法加强管理,注重效益。

受赠人的主管部门负责捐赠指导工作,对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捐赠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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