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经批准进口并经海关验放的捐赠物品中可享受减免税的,按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办理。

按规定已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捐赠物品,一般不得改变用途或变卖。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用途或变卖的,经捐赠人同意和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在监管期内报经海关核准,依法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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