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Chapter 7 其他规定Article 59In force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本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或者修改情况,以及地方性法规实施的具体情况,及时对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法规清理的具体工作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地方性法规实施部门应当根据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要求,提出对地方性法规予以保留、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提出修改意见的,应当同时提出修改的理由以及修改方案;提出废止意见的,应当同时提出废止的理由。Local Regulations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5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