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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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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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ril 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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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联席会议由市知识产权、发展改革、贸易工业、教育、科技、信息、公安、司法行政、财政、文化、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城管、法制以及海关等有关单位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社会团体、企业和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列席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召集或者由市政府委托市知识产权部门召集。
(一)重大案件需要协助的;
(二)案件移送需要协调的;
(三)需要共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
(四)其他需要共同解决的事项。
专门工作会议由提议单位组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到请求的单位应当参加联合执法:
(一)省级以上部门重点督办案件;
(二)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活动;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案件;
(四)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将各自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理结果等工作信息及时交换,并纳入市知识产权部门建立的执法综合信息库。
有关单位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案件线索时,应当及时书面通报有管辖权的部门,接到通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书面反馈调查结果。
(一)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所确认的侵权事实及处理结果;
(二)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裁判文书和仲裁文书所确认的侵权事实及处理结果;
(三)其他需要录入的内容。
诚信档案可以按照规定供单位和个人查询。
市知识产权部门可以将诚信档案的有关内容通知相关机构录入企业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市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定期就本市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提出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市知识产权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依法成立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名单。
行业协会可以根据章程对侵犯知识产权的会员进行惩戒,并将惩戒情况报送市知识产权部门载入诚信档案。
申请参加会展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会展承办单位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其参展的产品未侵犯知识产权;未提交书面承诺的,会展承办单位不得允许其参加会展活动;违反承诺或者提供虚假承诺的,会展承办单位应当取消其参展资格并清理出场。
被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单位认定在参加会展期间侵犯知识产权的,自认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本市参加同种产品的会展活动。
(一)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二)侵犯知识产权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三)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文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其他侵犯知识产权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侵犯知识产权仍然予以采购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未提供书面承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或者被有关单位确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案件移送通知书;
(二)案件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涉案数额、数量标准、法律依据;
(三)调查、询问笔录复印件;
(四)涉嫌侵权物品的样品、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五)涉案物品清单。
公安机关对于提交上述材料的案件应当予以签收并依法处理。
(一)案件移送通知书;
(二)报案、受案或者立案材料的复印件;
(三)调查取证材料的复印件;
(四)调取证据通知书和调取证据清单的复印件;
(五)调查结果报告或者说明;
(六)查封、冻结、扣押财物清单及相关法律文件的复印件。
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对于提交上述材料的案件应当予以签收并依法处理。
公证机关对申请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据保全申请,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证据保全。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单位可以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鉴定结论以及权利人提供的证据等材料,对是否构成侵权及损害结果等予以认定并做出行政处理:
(一)有证据证明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
(二)未在规定的限期内提交证明材料对事实进行说明的;
(三)拒绝接受调查的。
(一)自行开发研制获得;
(二)反向工程获得;
(三)从公开渠道或者其他合法渠道获得。
技术秘密权利人损失数额的计算,应当综合其研究开发成本、实施该技术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技术秘密转让或者许可费用、市场份额减少等因素确定。
技术秘密权利人损失数额无法计算的,以侵权人的非法经营额作为技术秘密权利人的损失数额。
侵权人在不同时间多次实施侵权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其非法经营额应当累计计算。
(一)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暂扣或者封存当事人的经营记录、票据、财务帐册、合同等经营资料;
(三)责令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权属证明材料或者对案件事实进行说明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三)查封、扣押、登记保存涉嫌侵权的产品、物品;
(五)采用测量、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勘查。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依法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但未规定罚款处罚,侵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执行责令停止侵权的行政处理决定的.有关单位可以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申请临时禁令,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