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Amended

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拟订,经主任会议通过后印发执行,向社会公布,并抄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

年度立法计划应当明确法规草案的起草单位、负责初审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以及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时间。

Local Regulations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7,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