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信访等国家机关,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有关法律援助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支持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并为辖区内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提供帮助。

Local Regulations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