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Chapter 3 城乡规划的实施Article 35In force地下空间与地面建设工程一并开发利用的,应当与地面建设工程一并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独立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建设项目,应当单独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挖建筑底层空间,不得擅自改变经规划许可确定的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高度、层数和面积。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6Article 3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