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Repealed

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决议的情况;

(二)预算收支的平衡情况;

(三)依法组织预算收入情况;

(四)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拨付预算资金情况;

(五)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六)接受上级返还或者补助款项的使用情况;

(七)对下级转移支付的情况;

(八)预备费和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九)专项管理的预算资金收支情况;

(十)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

(十一)预算执行中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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