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Repealed

酒类生产者领取酒类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有较先进的生产设备和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

(三)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熟悉酒类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卫生、环境保护条件和管理制度,产品应当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国家卫生标准;

(五)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完备的检测手段及合格的检验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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