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Repealed

法律援助人员拒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或者由于疏于履行法律援助职责致使申请人遭受重大损失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