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省人大常委会对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落实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决议的情况;

(二)组织预算收入情况;

(三)预算批复和支出拨付情况;

(四)接受上级专项拨款的安排使用情况;

(五)对下级财政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六)预备费和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七)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

(八)省级各预算部门、单位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九)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

(十)省级财政借贷和偿还外债的情况;

(十一)预算执行中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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