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发展规划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

(三)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四)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五)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