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开发旅游资源,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旅游景区景点,必须符合旅游发展规划,并编制旅游建设规划,报自治旗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核审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旅游景区景点,经自治旗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对旅游者开放。

Local Regulations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