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国家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确定单位提高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条件,确定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坏账核销的申请。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