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Amended

消费者与经营者因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发生争议需要鉴定或者检测的,可以向法定的鉴定、检测部门申请鉴定、检测。鉴定、检测结果证明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检测费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由经营者承担;鉴定、检测结果证明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检测费由消费者承担。在难以鉴定、检测时,经营者认为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问题是由消费者过错造成的,应当负举证责任;不能举证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