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编制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年度计划;
(三)组织对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考核;
(四)负责对终身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五)承办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促进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