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Amended

支持和鼓励有关单位、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领办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鼓励科技人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并取得相应报酬。科技人员以资金或技术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按章程规定取得收益。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