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Amended

教育设施建设应当符合规定的设计、建设标准和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抗震、消防、防雷、环保、节能、隔声、疏散、卫生等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推广应用技术工艺先进、有利于保护环境、减少建筑能耗、提高教育设施品质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

本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标准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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