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2Amended本市行政区域内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教育设施,是指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生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和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的场地、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