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交易标的标准,通过区(县)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集体资产资源交易。

(一)达到区、县级交易平台交易的标的具体标准的,应当在区、县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二)达不到区、县级交易平台交易的标的具体标准,但达到镇、街道级交易平台交易的标的具体标准的,应当在镇、街道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三)达不到进入镇、街道级交易平台交易的标的具体标准的,应当在村、社区进行公开交易,或者委托镇、街道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