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Repealed

市级湿地公园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命名。

县级湿地公园由湿地所在地的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命名,并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级、县级湿地公园认定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禁止擅自命名或者挂牌市级、县级湿地公园。

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