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Amended省邮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对用于快递运输、投递的车辆在车型、车身标识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规范。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的专用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的规定,并喷涂标识。
对带有标识的快递运输、投递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交通状况,采取多种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快递车辆的通行、停靠提供便利。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