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耕地质量保护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耕地质量,是指由耕地地力、田间基础设施、耕地土壤环境等构成的满足农作物生长适宜性、安全性和持续性的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