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公示牌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许可证编号以及发证机关名称;(二)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建设规模;(三)建设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和主要立面效果图;(五)投诉、举报受理单位和电话;(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要求的其他内容。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保持公示牌及其内容的完整。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1